石家庄学院科研处近期启动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工作,旨在解决作者署名排序、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关系等方面的纠纷。此举依据学校职称评审及科研管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学术论文成果的业绩认定,厘清多作者论文的分值分配标准。
据校方详细说明,论文所有作者需就论文量化分值分配方案签署书面协议,并提交至学校科研处备案。完成备案后,论文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科研奖励等事项中的计分归属与分配将得到明确,有效避免争议,确保科研业绩认定有理有据、公平合理。
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表。石家庄学院科研处
石家庄学院科研处指出,自2026年2月2日起,凡以“石家庄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若各方约定不采用默认规则(即第一作者满分赋分),则须进行贡献分配备案。通知中明确了三点:首要,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论文作者可就分值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报备科研处,此备案方案将作为科研业绩认定的依据。其次,无约定则按规则执行。对于未备案的论文,学校将按既定规定操作:若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均为本校教师,原则上对第一作者赋分;若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则分值将按名次比例分配,名次依论文排序为准。再次,备案优先原则。已备案的论文,其备案表中分配方案将优先于学校默认赋分规则。
石家庄学院是教育部核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该校前身可追溯至1958年建立的河北省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至2004年5月获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石家庄学院,现设有19个教学机构,开设57个本科招生专业。
澎湃新闻留意到,关于论文署名事宜,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在2018年《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提出,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对参与科研实践并对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同时反对荣誉性、馈赠性及利益交换性的署名行为。依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应有体现,由论文作者集体商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之后、论文发表之前随意更改署名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