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一栋高层住宅的狭窄楼道里,一名处于孕早期的女子骑着电动平衡车快速通过拐角盲区。因为视线受阻,她与一位步行的住户发生碰撞。女子重重摔在地上,腰部受到剧烈磕碰,随后出现腹痛出血的症状。
由于当时胎儿着床尚不稳定,经医院检查确认胚胎已无胎心,最终没能保住这个孩子。
律师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指出孕妇在明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依然在狭窄空间内骑行这种具有危险性的滑行工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关于这件事,网友们的评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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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
作为近期流行的“代步神器”
受到了年轻人和孩子们的追捧
这段视频曝光后
引发了大量网友的感慨与惋惜
同时也再次拉响了安全警报
像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这类滑行工具
表面上看轻便灵活
实际上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首先,它们完全依靠驾驶者重心的变化来控制加速、减速和转向。一旦速度过快,使用者很难保持平稳,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受伤。
其次,作为载人移动器具,它们存在诸多缺陷:没有驾驶资质门槛、没有方向盘、没有手动刹车、行驶速度高且普遍刹车距离过长。在道路上使用这些工具滑行,不仅增加了使用者自身的安全风险,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威胁。
在此郑重提醒: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
并非交通工具
严禁上公共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意味着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此类滑行工具引发的事故案例并不罕见:
男童跪骑平衡车,遭转弯轿车碾压
2017年10月,安徽一名男孩在巷口跪在电动平衡车上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拐进巷口,由于孩子处于司机视觉盲区,轿车右前轮直接碾轧到孩子身上,导致男童胸腹部受伤。
男子驾驶电动滑板车,致路人死亡
2019年12月17日上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驾驶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的案件。年轻男子陈某驾驶电动滑板车上班途中,将一名过马路的七旬老人撞倒,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审理,法院认定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据悉,这是四川首例因驾驶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的案件。
骑行电动平衡车、滑板车
除了容易摔伤外
还存在起火爆炸、电击等危险
这份消防安全提示
请务必保存好
你是否经常看到
有人骑着电动平衡车
在大街小巷中穿梭
这看似“拉风”的行为背后
其实潜藏着不少安全隐患
请大家一定要以案为鉴
不要把滑行工具当作日常代步工具
骑行玩耍时
尽量选择封闭空旷的专用场地
并做好防护措施
听劝 听劝 听劝
❗️❗️❗️
内容来源:南昌晚报、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