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于8月1日联合发布《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地处我国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具备特殊的地质构造与独特的珊瑚礁生态系统。这里栖息着玳瑁、绿海龟、番红砗磲等众多珍稀濒危生物,展现出极高的物种稀有性与生物多样性。2025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确要求完善管理机构体系,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从而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该办法共十六条,重点对管理机制、管护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规范。按照要求,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保护区勘界、规划审查、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及资产核算、确权登记、领海基点保护等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则承担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护区调整、规划及建设等工作的审查审批。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履行管理机构职能,具体执行日常保护管理、资源调查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此外,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等部门将建立协同机制,协调解决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联动与信息互通。
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制度。未经批准,严禁开展捕捞、采矿、采挖珊瑚及珊瑚礁、砗磲等活动,亦禁止其他破坏海洋珍稀物种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务院批复要求的关键举措,对维护黄岩岛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意义重大。相关部门将指导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本办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预警监测机制,持续推进海洋资源监测评估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高标准推进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