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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校园陪餐变味 教师无偿值守遭摊派引忧

来源:今日报道 分类:教育
古城校园陪餐变味 教师无偿值守遭摊派引忧

近日,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收到一条建言,直指宜宾市翠屏区中小学存在一项规定:教师需在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并自费陪餐。餐后,教师还得在午休时段继续看护学生两小时,直至下午上课开始。建言者认为,这种做法侵占了教师的休息时间。

针对这一情况,当地教体局作出回应。该局表示,学校安排人员陪餐、教师在校就餐遵循自费原则,均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未来将结合教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学生管理与教师休息等合理权益,对内部值班值守进行优化。

教师被要求自费陪餐且中午无偿值守,真的合规吗?当地教体局援引了两份文件: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这两份文件明确要求,“中小学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关键在于,陪餐制并非如当地教体局所理解的那么简单——仅由“学校安排人员”即可应付。文件中强调的“学校相关负责人”,绝不能被扩大解释为一线教学的全体教师。

两份文件均指出,学校负责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实行校长负责制。回归政策初衷,落实“校长陪餐制”旨在将管理监督嵌入学生日常用餐场景,促使校领导更加重视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部分地区甚至将其升格为“局长陪餐制”,意在进一步强化监督威慑力。

显然,将陪餐制降格为“教师陪餐”,既背离相关政策精神,也削弱了实施效果。让缺乏话语权的一线教师承担陪餐任务,其监督力度恐怕大打折扣。就此而言,翠屏区教体局将政策扩大解读为“教师陪餐”,极易导致校长陪餐制度变形走样,最终落空。

无论是校长、副校长,还是教务处主任等管理层,能称得上“学校相关负责人”的人员并不少,但陪餐责任为何最终落在了主要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身上?自费陪餐、中午无偿值守,给教师增添了诸多负担,甚至可能影响本职工作。如今,相关呼声已登上问政平台,却收到这样一份似是而非的答复,恐怕让当地教师心凉半截。

过往报道曾提及,一些地方校长陪餐次数寥寥,甚至安排教师代陪或填写虚假记录;部分学校食堂监管人员身兼数职,难以正常履职。陪餐制沦为形式主义,一方面源于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对政策不熟悉、未能领会精神;另一方面,则反映出相关责任主体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缺乏责任心。陪餐制绝非有人陪着吃饭就行,在“安排人员陪餐”这种简化理解下,将看似琐碎、形式化的工作层层摊派给教师,不仅让“陪餐制”名存实亡,更踩中了教师减负工作的红线。

教师当然可以陪餐,毕竟老师中午也要吃饭,但这应当出于自愿而非强制,应当作为校长陪餐制的补充力量,而非主要责任人。无论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还是推进教师减负,逻辑皆相同:让责任回归责任主体,让制度回归本意。该由管理者承担的责任必须扛起,要让教师心无旁骛地投入教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压实责任而非简单摊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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