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从2026年7月8日起正式推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设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提倡行业人员检举欺客、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同步建设“文盾大模型”运用人工智能强化执法。
该政策的目标是建立多样化的治理系统,核心内容包括:
举报途径:邀请旅游从业人员及知情者通过“浙里办”或12345热线等平台,如实报告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奖励保护:对举报重大风险和违法行为的积极行为者,依法给予奖励并严密保护其个人权益,严禁虚构事实或恶意诬告。
联合治理: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培养第三方评估单位,并在杭州、宁波等核心城市尝试“一支队伍管理执法”的做法。
附件全文
各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相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升旅游市场协同监管效能
完善旅游市场的多部门监管机制,加强文化广电旅游、网络信息、公安、综合执法、交通、农业、海洋经济、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体育、数据、林业、通信、民航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分析研判市场状况,协调处理各类旅游问题。(责任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数据局、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增强执法监管专业性
联合文化广电旅游、公安、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研究“一站式”接案、分派、处理和回复机制。(责任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宁波、湖州、舟山等主要旅游城市需优化旅游警务监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迅速处理涉旅警情,提升涉旅警务水平。(责任部门:省公安厅)优化县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负责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探索深化杭州市千岛湖风景区、金华市横店影视城等景区旅游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责任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三、建立区域合作治理网络
利用杭嘉湖绍、甬舟、温台、金丽衢等相邻地区,组建跨市执法协作体系,常规执行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推行邻近地区首接负责制,健全线索移交、案件协办机制,实现投诉案件区域共同处理。推动“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等创新做法,创建信息共享、执法合作、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布局。(责任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拓展长三角、浙皖闽赣等跨区域旅游市场执法合作,构建反应快速、信息联网、区域合作的新执法格局。(责任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四、设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建立以风险等级、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系统,结合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多方面数据,实现市场主体风险动态评估,对文旅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将减少检查次数,实现不予打扰;信用不佳、风险较高的企业将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执法资源精确投放,最大化监管效能。统筹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规范,依托“综合查一次”等模式革新,整合检查计划、合并检查事项、标准化检查流程,切实避免重复检查、多头监管,减轻文旅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