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武斌)狮头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遭遇两次程序性终止,公司决定对方案进行若干优化调整。依据7月11日发布的并购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草案),涉及内容涵盖配套募资减少、增设应收账款补偿条款、延长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期和相关核心人员的服务期限。狮头股份在回应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态,新修订条款将更有力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为重组实施后的稳定经营打下基础。
配套募资削减、应收账款补偿机制强化 2025年,狮头股份启动一项重大资产重组计划,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入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的股权,交易对方包括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人。并对重庆益元、重庆益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新公告显示,狮头股份要把配套募资的规模从2.4亿元下调到2.2亿元。这种调整使得公司能用更少的资金完成重组,减少对现有股东权益的稀释,展现了公司对融资额度和交易结构的严谨态度。
新方案还提升了业绩承诺方的责任条件——加入应收账款补偿机制,延长股份锁定期。原先,狮头股份只设立了一期应收账款收回补偿措施,即如果利珀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在2027年12月31日回收率少于85%,补偿方需以现金补足差额。修订后的草案增加了二期补偿,针对2026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产生的应收账款,若到2029年12月31日回收率不足85%,同样触发现金补偿。行业专家认为,这一步骤进一步减少标的公司利珀科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股份锁定期加长与创始人服务期延伸 依照上述新增的应收账款补偿条款,修订后的重组方案相应延长了业绩承诺方的股份锁定期,使得业绩承诺方的利益更加紧密地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联系。调整后的解锁计划如下:王旭龙琦、邓浩瑜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将分三期解锁:第一期在2027年年度届满并完成2026年业绩承诺补偿后解锁40%;第二期在2026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累计实现情况专项报告发布,并完成所有补偿义务后解锁80%;第三期在全部补偿义务完成后解锁100%。利珀投资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狮头股份股权的71.5223%也将按上述节奏分阶段解锁。为确保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快速整合资产,利珀科技的控制人王旭龙琦承诺,个人将任职至业绩承诺期满后的48个月,较之前的24个月增加两年。这样的安排不仅稳定了核心人员的预期,也帮助维持了原有技术、客户及项目管理能力,为交易后的业务协作和持续增长提供人力支持。
从整体来看,方案调整围绕“降低公司风险、强化业绩兑现条件、保障标的稳定经营”三个方向进行,在降低股权摊薄、防御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绑定核心团队利益等方面都有针对性措施,反映出公司在推进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交易后整合风险的额外重视。重组项目目前仍在审核阶段 公开资料显示,狮头股份的这项并购重组项目在2025年9月被上交所受理,同年11月完成了首轮审核问询的答复,审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2026年以来,由于申报材料时效性问题,该重组项目两次程序性中止审核。2026年2月28日,因财务资料过期项目首次中止审核,狮头股份在4月底更新财务数据并重启审核。5月31日,因评估报告有效期到5月30日需延期
